贸易预警2023年第二期

时间:2023-03-27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60

印度对华渔网发起反规避调查

202322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渔网制造商协会[(Indian Fishnet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IFMA)]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渔网(Fishing Net)发起反规避调查,审查中国涉案产品是否经由马来西亚出口至印度以规避现行的反倾销税。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1101日至2022930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2020年、2020年~2021年、2021年~2022年以及倾销调查期。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56081110项下的产品。

2017331日,应印度渔网制造商协会提交的申请,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孟加拉国的渔网启动反倾销调查。201835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18410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20/2018-Customs(ADD)号通报,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分别为中国1.51美元/公斤~2.19美元/公斤、孟加拉国2.69美元/公斤,有效期至2023410日(该措施有效期目前已延期至202379日,参见印度财政部第01/2023-Customs(ADD)号通报)。20229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渔网制造商协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渔网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为高密度聚乙烯渔网及农用渔网,此次主要调查的是100%的尼龙渔网或尼龙含量50%及以上的混合渔网。其他类型的渔网不在本案调查范围内。

消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http://cacs.mofcom.gov.cn


巴西对华合成纤维针织布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3年2月17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3年第449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纤维针织布(葡萄牙语:malhas de viscose)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3.65美元/千克。涉案产品为圆形机织织物,由人造纱线或长丝组成,主要是粘胶,不论是否含有弹性长丝(商业上称为莱卡),宽度超过30厘米,未漂白、漂白、染色、印花或各种颜色的纱线,重量不限。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6004.10.41、6004.10.42、6004.10.43、6004.10.44、6004.90.40、6006.41.00、6006.42.00、6006.43.00和6006.44.00。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09年11月4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有弹性和无弹性合成纤维针织布发起反倾销调查。2011年4月8日,巴西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4.10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2016年4月7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有弹性和无弹性合成纤维针织布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7年2月17日,巴西外贸委员会执行管理委员会(GECEX)于官方公报上发布2017年第7号决议,对中国合成纤维针织布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4.10美元/千克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2年2月17日。2022年2月17日,巴西外贸秘书处于《联邦政府公报》上发布2022年第9号公告,应巴西纺织服装工业协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纤维针织布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消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http://cacs.mofcom.gov.cn


澳大利亚对涉华A4复印纸发起双反豁免调查

2023年2月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3/005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Jackaroo Pty Ltd.的申请,对巴西、中国、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每平方米70克重~100克重的A4复印纸(A4 copy paper)进行反倾销豁免调查,对进口自中国的每平方米70克重~100克重的A4复印纸进行反补贴豁免调查。

2016年4月12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巴西、中国、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A4复印纸进行反倾销调查,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A4复印纸进行反补贴调查。2017年3月17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7/34号公告,终止对所有印度尼西亚涉案企业的反补贴调查。2017年4月19日,澳大利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和补贴幅度分别为3.1%~34.4%和7.0%,裁定巴西、印度尼西亚和泰国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分别为2.9%、12.6%~45.1%、13.4%~23.2%,决定对上述国家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有效期至2022年4月19日。2020年4月28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的每平方米70克重~100克重的A4复印纸启动反规避调查。2021年3月19日,澳大利亚决定自2020年4月28日起将进口自中国涉案产品的范围扩大至每平方米67克重~100克重;对每平方米67克重~69克重的A4复印纸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2021年7月2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每平方米70克重~100克重及每平方米67克重~69克重的A4复印纸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对原产于巴西、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每平方米70克重~100克重的A4复印纸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2年3月31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2/023号公告称,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以固定和可变相结合的方式征收反倾销税,分别为巴西8.1%、中国3.0%~10.0%、印度尼西亚59.7%、泰国0.9%;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