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对华风电塔作出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终裁

时间:2023-04-24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43

2023421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2/058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科技部部长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中国的风电塔(Wind Towers)作出的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终裁建议,涉案企业重山风力设备(连云港)有限公司(CS Wind China Co., Ltd.)自2022316日起,暂定倾销有效税率为0

2013828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风电塔启动反倾销调查。2014416日,澳大利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裁定涉案企业的税率:中国为15.0%15.6%、韩国为17.2%18.8%2018716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风电塔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9327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9/33号公告,决定从2019417日起,终止韩国涉案产品的现行反倾销措施;同时继续延长中国涉案产品的现行反倾销措施,以从价税方式计征6.4%10.9%的反倾销税。202252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2/036号公告称,应中国企业重山风力设备(连云港)有限公司于2022316日提交的申请,对进口中国的风电塔发起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308.20.007308.90.008502.31.10。此次调查产品不包括吊舱和螺旋桨叶片(不管它们是否附在风塔上)以及任何未连接到风塔或其部分的内部或外部部件。


信息来源: 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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