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相关白兰地反倾销案抽样和产品分类有关情况的通知

时间:2024-03-18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37

相关白兰地反倾销案各利害关系方:

2024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24年第1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装入200升以下容器的蒸馏葡萄酒制得的烈性酒(通常称白兰地)(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

由于登记参加调查的公司数量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反倾销调查抽样暂行规则》有关规定,调查机关决定采用抽样方法进行反倾销调查。调查机关于202425日发放了倾销抽样调查问卷,在规定期限内收到多家欧盟生产商提交的倾销抽样问卷答卷。

经对上述答卷进行审查,现将倾销调查初步抽样情况和本次反倾销调查产品分类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倾销调查抽样

(一)抽样方案

第一,以调查机关收到的倾销抽样问卷答卷为基础进行抽样;

第二,将提交倾销抽样调查问卷答卷的欧盟生产商按照其报告的出口数量大小进行排序,选取出口数量占前3位的公司作为被抽样公司。

(二)初步抽样结果

拟选取以下公司作为抽样公司:

(一)马爹利股份有限公司(MARTELL & CO);

(二)Société Jas Hennessy & Co

(三)埃·雷米马丹公司(E. Rémy Martin & C°)。

二、产品分类

调查机关在综合考虑申请书和抽样调查问卷答卷关于产品分类的各项主张后,拟按照产品中所使用蒸馏葡萄酒的最小酒龄将被调查产品和同类产品划分为如下5类:3年以下(<3年)、3年及以上至4年(≥3年,且<4年)、4年及以上至6年(≥4年,且<6年)、6年及以上至14年(≥6年,且<14年)、14年及以上(≥14年)。各有关利害关系方在调查问卷答卷中需按照上述分类标准提交产业损害调查相关数据。该分类标准在倾销调查中也可能会作为参考因素之一。

各利害关系方对上述抽样情况和产品分类情况如有评论意见,可于本通知发放之日起7日内向调查机关提交。各利害关系方应通过“贸易救济调查信息化平台”(https://etrb.mofcom.gov.cn)提交电子版本,并根据调查机关的要求,同时提交书面版本。电子版本和书面版本内容应相同,格式应保持一致。调查机关将对各评论意见进行审查,最终确定抽样结果和产品分类并发放调查问卷。

联系电话:0086-10-6519818265198760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