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涉华草酸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时间:2024-09-11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25

 20249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草酸(Oxalic Acid)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倾销以及该倾销对欧盟产业造成的损害将会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中国涉案企业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Fengyuan Chemicals Stock Co., Ltd.)和Shandong Fengyuan Uranus Advanced Material Co., Ltd.税率均为37.7%Yuanping Changyuan Chemicals Co., Ltd.税率为14.6%、中国其他涉案企业税率为52.2%;印度涉案企业税率为22.8%43.6%。涉案产品的欧盟CN编码为ex2917 11 00TARIC 编码为2917 11 00 91)。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41日~20233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1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2011126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草酸发起反倾销调查。2012418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草酸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17412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草酸发起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1872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草酸发起作出第一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2023630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草酸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