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对涉华磺酸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时间:2026-01-22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43

  2026119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ADC49号案件的最新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磺酸(Linear Alkyl Benzene Sulphonic Acid)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否定性终裁,决定自即日起终止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主要用于硫化多种物质,例如制备洗涤剂中的石蜡,也用于生产洗衣粉、洗碗液以及其他工业清洁剂;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3402.3100

  20161128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磺酸启动反倾销调查。2018127日,巴基斯坦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自2017525日起对涉案产品以成本加运费价格(C&F)计征反倾销税,有效期为五年,其中,中国大陆的税率为10.57%。此后,巴基斯坦进行了一次日落复审,于20231027日作出肯定性裁决,决定自2022525日起继续对上述国家/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大陆涉案产品维持10.57%反倾销税不变。2025523日,巴基斯坦对中国大陆、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磺酸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案件调查期为202211日~20241231日。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