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4日,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抽签确定由四川达宽律师事务所担任眉山启明星铝业有限公司企业破产案件的管理人,是该院受理破产案件涉案破产标的最大的一宗破产案件。
破产管理人的责任是全权负责该企业破产期间的人、财、物管理,决定企业的日常开支、决定暂停或终止其营业,切实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保证破产审判工作的依法进行。目前,本所已经全面启动管理工作。
2015年12月4日,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抽签确定由四川达宽律师事务所担任眉山启明星铝业有限公司企业破产案件的管理人,是该院受理破产案件涉案破产标的最大的一宗破产案件。
破产管理人的责任是全权负责该企业破产期间的人、财、物管理,决定企业的日常开支、决定暂停或终止其营业,切实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保证破产审判工作的依法进行。目前,本所已经全面启动管理工作。
Copyright © 2018 四川达宽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备案号:蜀ICP备060218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