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金融法律部,成立于1996年,由主任律师陈泽刚主导,监督委员会主任吴勇、执行委员会副主任、成都分所主任林炜诚等五名律师组成,先后担任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眉山办事处、眉山市东坡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仁寿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洪雅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青神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法律顾问,与多家商业银行保持长期良好业务合作关系,成功办理各类金融案件400多件,涉及贷款金额达20亿元。该部接受委托,开展以下业务:本所金融法律部,成立于1996年,由主任陈泽刚主导,监督委员会主任吴勇,执行委员会副主任、成都分所主任林炜诚等五名律师组成,先后担任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眉山办事处、眉山市东坡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仁寿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洪雅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青神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法律顾问,与多家商业银行保持长期良好业务合作关系,成功办理各类金融案件400多件,涉及贷款金额达20亿元。该部接受委托,开展以下业务:
1、贷款审查业务。为其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提供调查、咨询和法律审查服务,对数额较大的贷款出具律师意见书(原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眉山行业管理办公室委托我所对其审批的500万元以上的信贷业务提供律师审查意见书);
2、协助金融机构落实贷款担保措施;
3、采取非诉讼手段保全信贷资产、清收到逾期贷款;
4、代理金融机构参加调解、仲裁或诉讼,处理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纠纷案件。
5、处理保险业营建、保险运行、理赔事务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