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范围

为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营造良好的社会公共文明,我所特成立了由全所律师组成的“公益法律部”。该部门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通过法律宣传、法律咨询、诉讼和非诉讼代理的方式服务广大群众。长期出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学校法制副校长、调委会副主任(委员),为广大群众提供以无偿为主的公益法律服务。

二、主要服务
1、社区。主要是为街道、社区居委会充当法律顾问,协助街道、社区订立、修改、审查各类合同、化解合同纠纷;协助处理城市管理、城市改造、征地拆迁的法律事务,解决城市管理和建设中涉及社区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向特困人群、军烈属、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和低偿的法律咨询、民事调解、民事案件代理等法律服务;积极参与接访活动,运用专业法律知识,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并及时化解,保持地区社会稳定。

2、学校。开展未成年人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工作,主动为特殊、困难未成年人当事人提供义务法律帮助,积极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主动承办更多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保障不符合政府法律援助条件的家庭相对贫困的未成年人获得律师的法律帮助,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3、农村。积极为农村基层加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法律问题的研究,为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要努力为农村各类经济实体服务;要为农民转移就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法律帮助;要认真做好农村土地征用,资源纠纷,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法律服务,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